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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乌兰察布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三项计划”成果展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8-14 17:31 作者: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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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直各部门,高校,旗县市区民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引导、激励全市干部群众共同讲好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开展民族团结交融行动,打造符合地域特色和行业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和“三项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品牌,展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三项计划”成果,特举办乌兰察布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三项计划”成果展,现面向社会征集相关作品。

一、活动主题

铸牢同心之魂    绽放团结之花

二、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承办单位:乌兰察布市虎山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各旗县市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三、征集内容

(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三项计划”短视频征集

1.作品内容:作品内容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积极向上、感染力强,反映全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体现本地区(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族青少年交流、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等方面的成果成效(作品内容可任选其一,也可以同时选择几项),积极传播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2.作品类别:征集短视频包含但不限于剧情类、纪实类、动画类等;

3.时长要求:作品时常控制在1-5分钟内;

4.画面与音频要求:作品画面比例为16:9,分辨率最低标准为1080p。视频格式限定为mp4或mov,横屏、竖屏皆可,音频需要音量适中、清晰、无杂音;

5.奖项设置:短视频作品最终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三项计划”摄影作品征集

1.作品内容:摄影作品要聚焦我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三项计划”各项工作及各类活动。

2.同一投稿人、同一主题作品不超过3副。摄影作品为JPG格式,摄影作品控制在5mb以上,确保作品清晰。参赛者不得在作品中嵌入任何标记、水印等。

3.摄影作品要提供50字左右简介。

4.奖项设置:摄影作品最终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书画、剪纸、手工艺品征集。

1.书画、剪纸、手工艺品需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能够体现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各民族文化交融特色或本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要标识等相关元素。

2.书画、剪纸、手工艺品由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直各部门,高校,各旗县市区民委组织本单位、本地区非遗传承人、书画、剪纸、手工艺品爱好者进行创作制作。

3.手工艺品需附详细文字说明,包括作品名称、创作理念、材质、工艺手法及与主题的关联等内容,字数100字左右。

4.手工艺品需保证原创性和完整性,无破损、无污渍,便于展示和保存。

5.奖项设置:书画、剪纸、手工艺品作品最终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征集

1.每个旗县市区必须提供本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区一品”内容(包括打造“一区一品”机制建设情况、工作落实情况,成效等文字及图片内容);

2.市直各单位可提供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行业领域打造的品牌内容。(包括品牌打造的机制建设情况、工作落实情况,成效等文字及图片内容)

3.各地区(单位)参与情况及展示内容的质量将作为我市培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重要依据,需高度重视,请认真组织作品创作与报送。

(五) “三项计划”案例征集。

各地区(单位)要总结“三项计划”工作开展的典型经验做法,不断拓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广度和深入。每个旗县市区要提供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案例至少各一篇。

市级各单位围绕“三项计划”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反映主要工作成效。

案例须包括标题、摘要、正文及图片。每个案例在2000字左右。

标题:主标题要反映整个案例的中心思想,副标题一般由案例发生地、主要做法及案例关键词组成。

摘要:摘要要高度概括案例发生的背景、面临的问题和矛盾、主要做法及成效、经验与启示等。不超过500字。

正文:正文要清晰客观描述案例发生背景和经过,主要做法及成效,深入描写面临的主要问题、决策主体、方式方法、路径举措等,要素齐全、资料详实、观点鲜明、逻辑清晰、字句通顺流畅。

图片:附带清晰图片3-5张,并附图片说明。

所有案例最终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案例将择优汇编成册,优秀案例将向自治区、国家各主流媒体推送。

四、作品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所有作品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内容积极向上、感染力强,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聚焦乌兰察布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三项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的相关工作、活动及成果。

2.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成果。作品中涉及的字体、音乐、视频片段、图片等非原创内容,须在作品片尾、附文或说明中以简体中文明确标注来源,严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参选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3.各地区(单位)需对报送作品的内容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确保作品不涉及任何敏感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

    (二)版权与使用说明

1.获奖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版权及使用权归主办单位(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有。

2.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汇编、展播、宣传等非盈利性使用,可用于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的展览、宣传活动、官方平台推广等场景,无需另行支付报酬。

3.投稿人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版权约定,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的作品拥有最终使用决定权。

(三)其他要求

1.投稿过程中产生的拍摄、制作等费用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所有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行留存备份。

2.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活动流程及评选规则,相关调整将通过官方渠道及时通知。

五、报送方式及截止时间

1.材料提交:各投稿单位或个人需填写《铸牢同心之魂 绽放团结之花——乌兰察布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三项

计划”成果展作品征集报名表》(附件),填写后盖单位章(个人签字)扫描成PDF文档或图片,与作品一并打包为压缩包。压缩包命名格式为:“作品类型(短视频/摄影/书画、剪纸、手工艺品/创建品牌/“三项计划”案例)+作品名称+报送地区(单位)/个人+联系电话”。

2.报送渠道:

(1)短视频作品、摄影作品、创建品牌、“三项计划”案例及附件:《铸牢同心之魂 绽放团结之花——乌兰察布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三项计划”成果展作品征报名表》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mwtjfzk@sohu.com,邮件主题需与压缩包名称一致。

(2)书画作品、剪纸作品、手工艺品作品由投稿单位/投稿人/旗县市区民委将本单位、本地区作品汇总后,统一打包送至乌兰察布市虎山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集宁区幸福路昱丰广场虎山斋艺术馆,联系人:高铁军 联系电话:13948742889),并将附件:《铸牢同心之魂 绽放团结之花——乌兰察布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三项计划”成果展作品征报名表》纸质版一并留存。

3.截止时间:本次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3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选与展示

    1.评审机制:主办单位将组织专业评审组,结合作品主题契合度、内容质量、地域特色、艺术表现力等维度进行综合评选,确保公平公正。

2.成果展示:获奖作品将进行线下集中展览,并通过市融媒体中心等线上渠道展播推广。优秀案例将汇编成《乌兰察布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三项计划”成果集》,部分作品将推荐至自治区、国家主流媒体宣传。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有。

附:《乌兰察布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三项计划”成果展作品征集报名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苗雅静  18247464051

                    梁  谦  19904746119

 

 

                                                                                                 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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