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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五届乌兰察布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4-12 20:18 作者: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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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乌兰察布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2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民委党组反馈了常规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市民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整改工作全面负责,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期间,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化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一)压实整改责任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民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全面深入传达,要求以高标准、严举措抓好整改。成立了市民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安排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形成逐级夯实责任、推进整改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抓实责任分解

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委党组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同时,细化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五届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整改落实

委党组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持续巩固深化,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见底到位、落地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第一季度《市民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科学把握学习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二是制定了《2025年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印发了关于《市民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三是强化学用结合,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研讨交流2次。2月围绕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学习进行研讨、3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研讨,进一步深化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的认识和理解,为今后做好理论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关于开展工作缺乏持续性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委统战部牵头依托我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组建了我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智库专家团队;二是2024年12月24日,在集宁师范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举办了“深化北疆文化研究 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学术研讨会;三是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与市民委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共享专家库资源,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培训合作;四是与自治区民委沟通,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民委民族工作专家智库派出专家对我市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我市民族工作理论研究,培养我市民族工作人才。鉴于我市已经组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智库专家团队,我委不再另行成立人才库。专家团队管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不符合标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2月25日修订了《关于市民委工会个人会费缴交标准的通知》。2025年开始按照个人工资收入的0.5%收缴会费。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关于机关支部委员会支委选配不合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2月,召开了党员大会进行了党支部换届工作。二是2025年2月召开支委会,进行支委分工调整。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五)关于支部书记未讲党课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2月,召开了机关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了党支部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党内选举规定,选举产生了党支部书记;二是2025年2月召开支委会,确定了支委的分工,现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3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六)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深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民委机关党总支督促机关支部和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中心支部按要求筹备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市民委机关党支部开展了组织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三是2025年3月6日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中心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3月27日市民委机关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七)关于委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归档不及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第1次党组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三是两个委属事业单位2024年12月底前已将《干部任前档案审查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登记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四是分别对两个委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一是在政治站位上再提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

二是在后续整改上力度不减。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严防一改了之、重复反弹;对于集中整改期内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不减压、不撒手,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

三是在成果运用上不断强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把巡察整改成果落实到单位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浓厚工作氛围全力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74-8181571;电子邮箱:wlcbmwbgs@126.com。

 

 

中共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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