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民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2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民委党组反馈了常规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市民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整改工作全面负责,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期间,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化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一)压实整改责任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民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全面深入传达,要求以高标准、严举措抓好整改。成立了市民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安排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形成逐级夯实责任、推进整改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抓实责任分解
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委党组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同时,细化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五届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整改落实
委党组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持续巩固深化,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见底到位、落地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了《市民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季度学习采取“线上+线下”“学习+研讨”模式。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关于开展工作缺乏持续性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依托我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组建了我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智库专家团队,目前我市专家团队成员已经参与自治区相关专家智库。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关于对所属二级单位督查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在2024年12月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督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印发工作通知,要求每年对所属二级单位组织开展两次专项检查。同时各科室、所属二级单位每半年向党组专题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不符合标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重新调整并草拟了《关于市民委工会个人会费缴交标准的通知》,2025年正式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五)关于机关支部委员会支委选配不合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12月开展了党支部换届工作,并对支委进行重新分工。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六)关于支部书记未讲党课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2月开展了机关党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七)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深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开展了组织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对各党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会,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出明确要求。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班子和支委对照“四个带头”方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明确整改措施,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八)关于委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归档不及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12月已将个人档案和零散材料收集、整理完毕,全部归入干部人事档案。每半年整理一次干部人事档案,及时将零散材料归档。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一是在政治站位上再提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
二是在后续整改上力度不减。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严防一改了之、重复反弹;对于集中整改期内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不减压、不撒手,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
三是在成果运用上不断强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把巡察整改成果落实到单位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浓厚工作氛围全力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74-8181571;电子邮箱:wlcbmwbgs@126.com。
中共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