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一)研究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建议。(二)承担乌兰察布市民委委员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民族工作有关协调机制的具体事务,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三)组织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