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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0-11 17:34 作者: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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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乌兰察布市民委在自治区民委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聚焦聚力高质量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乌兰察布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月24日召开全市民委主任会议,会上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周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举办全市民委系统综合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市民委系统干部职工筑牢思想根基、提升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全市各地民委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学习100余次。同时,在城市主要出入口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展板,在“润物细无声”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二)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自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启动以来,市民委把主题教育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举措和党的建设重大任务,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市民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计划》和党支部主题教育学习计划,目前集体学习20次,集中自学18次,专题研讨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学习6次,市民委党组书记和党总支书记及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共3次,举办了读书班3期。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抓实调查研究,围绕分管重点工作确定3个重点调研课题,进行实地调研5次,实地解决问题1次。同时,充分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载体,转发各级党委、政府及官方媒体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关资料,拓展干部职工学习渠道和思路。

(三)圆满完成承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

本次运动会以“多彩乌兰察布·和谐民族盛会”为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共设置搏克、赛马、赛骆驼等15个竞赛项目和驼球、沙嘎等4个表演项目。作为第十届全区民族运动会牵头部门,积极对接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民委,以及12个盟市代表团,同时沟通协调13个工作组。筹备期间制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和各类安保方案34个,应急预案15个。承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各类会议50余次,制发《每日工作简报》63期。向13个省区、京蒙协作和乌大张等13个地区的要客嘉宾发送了参会邀请函,邀请宾客100余人,共同参加第十届全区民族运动会开幕式,本届民族运动会增设了驻停表演和民族大联欢两项内容。协助市政府圆满完成了承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项工作。

(四)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进一步健全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长和常务副组长的“双挂帅”领导小组,印发了《乌兰察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多措并举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年初,向自治区民委递交了申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示范区、示范单位相关材料。3月份,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带队赴国家民族就民族工作相关事项与国家民族有关领导汇报交流。5月份完成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第三方验收评估。11个旗县市区全部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部署会、推进会。举办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讲解员培训暨讲解员比赛,召开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调度会,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会活动。制作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画册、汇报片,整理档案材料100余卷,10月份,完成国家民委实地验收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

(五)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内蒙古展区乌兰察布市展演周工作深受好评

按照自治区民委《关于做好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第二期体验项目轮展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2日—10月8日,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内蒙古展区乌兰察布市轮展工作在北京市蒙藏学校旧址举行。为本次轮展,我市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积极开展体验项目遴选、项目策划、人员组织等工作,最终确定非遗方面选派7名传承人,展出200多件手工艺品;医药方面选出14种药材标本及蒙医常用器具;特色产品方面选派本地两家企业的10多种奶制品和50多件(套)陶瓷产品;文艺表演方面组织集宁区、察右前旗乌兰牧骑演职人员上演16个精彩节目。节目表演活动中,穿插了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有奖答题互动环节。截止闭馆,参观人数达到上万次。同时增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篆刻暨宣介“北京向西一步就是乌兰察布”的打卡环节,两幅篆刻作品和1幅剪纸作品作为自治区展陈精品捐赠民族文化宫,本次体验展陈项目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六)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一是有形有感有效开展“两月一周”宣传活动。按照“主场活动+专项领域活动+线上宣传+线下主题活动”的方式,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市县两级共举办“两月一周”启动仪式22场,发放民族政策宣传资料2万多份,张贴横幅、海报1000多条(幅),文艺演出500多场,市县两级推送相关信息1500多篇,制作各类宣传短视频200多个,覆盖各族群众12万余人。联合市档案馆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档案书画摄影作品展;会同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深入察右后旗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义诊活动暖人心”大型义诊等活动。全市各地开展了一系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培训班、书画摄影展、诗文诵读、普通话演讲比赛、讲解员培训暨比赛、义诊下乡、送政策进基层活动100余次。

二是强化典型示范,发挥榜样引领作用。修订了《乌兰察布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于6月30日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进会,授予100个集体“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80名个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事迹在民族画报刊登。命名了第九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51个和第八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4个,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第八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

三是提升创建品牌效应。面向社会开展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标识(logo)和主题歌歌词征集活动。打造诗文诵读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联创共建”工作品牌,联合文联、作协、白泉山书院及市市场监管局、集宁区新时代社区等单位举办3期活动。开展了关于对“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和优秀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共征集各类原创作品319件,不断推动形成我市创建品牌效应。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打造项目3个,全市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13个、主题广场4个、教育基地14个、公交专线2条,主题教育站(所)130个,年接待人数400多万,推动形成以点带面、连线成面、整体联动、全域创建模式。

(七)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民族语言文字

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市县两级民委全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举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讲普通话 共绘同心圆’”演讲比赛。部分旗县举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暨“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引导各族群众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浓烈的推普氛围。各级学校也开展“推广普通话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典诗歌诵读、演讲比赛,举办“民族团结进校园·同心绽放石榴花”“上好开学第一课”“石榴籽小课题”等主题活动,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营造出“人人讲普通话、人人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10月22日至27日,承办全区第八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培训班,为推动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作应有贡献。

(八)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

2023年落实中央、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609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和基础建设,共实施45个项目。其中,四子王旗1616万元用于兴边富民行动。推荐申报民贸民品企业29家(民贸企业24家,民品企业5家)。

(九)落实自治区“三项交流计划”工作

制定并印发了《乌兰察布市关于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工作方案》《乌兰察布市关于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重点工作举措》《乌兰察布市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确定了集宁区、察右中旗、四子王旗、商都县、卓资县五个重点示范实施旗县。各旗县市区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级各类青少年交流活动71次,参与人数2万余人。市县两级共举办“红石榴杯”庆丰收主题运动会,金秋好“丰”景、薯都之秋、“燕麦之香”等各类庆丰收主题活动20次;打造推出10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红色旅游线路。察右前旗携手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2023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现场招聘会,80余家企业提供了近2000多个就业岗位,共1.1万余人参加活动。

(十)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宣传与研究基础,发挥民族古籍作用

一是今年,投入经费20万元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题研究,与集宁师范学院召开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推进会,编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汇编》。二是成功评选集宁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市委党校为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三是与市教育局联合举办全市中小学校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夯实了全市中小学校长的民族理论基础和实践举措。四是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来我市举办民族古籍工作研讨交流活动,并为民族古籍保护成果乌兰察布展示基地揭牌。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在感党恩听党话、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上作模范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引向深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不懈抓好乌兰察布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开展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模范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委员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良好工作局面。进一步完善研究基地制度机制,组织基地成员申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课题及项目,做好成果转化。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十六字方针,统筹规划、创新思路,及时抢救保护重点民族古籍,让“活起来”的民族古籍更好地讲述乌兰察布故事。打造提升“两月一周”宣传教育品牌,广泛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8+N”活动。巩固和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校的基础阵地作用、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确保各民族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方式、丰富载体,积极探索新的有效做法,使推普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力培树示范典型,做好全国、全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命名工作。

(三)在边疆民族地区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作模范

一是2024年争取中央、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作用,将项目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为改善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出积极努力,扎实推进民族地区中国式现代化。二是扎实开展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三是着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探索新型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渠道,促进各族干部群众提升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认知水平。四是继续加强涉民族因素舆情监测处置,牢牢守住民族领域不发生重大风险隐患。

(四)在弘扬新风正气上作模范

大兴务实之风,加快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带头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和“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久久为功”的“三北精神”,使其真正成为全市民委系统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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